離職預告期日期計算全攻略|勞基法規定、Excel 公式與 5 種特殊情境【2025】

離職預告期日期計算全攻略|勞基法規定、Excel 公式與 5 種特殊情境【2025】

台灣勞基法離職預告期規定圖表,依工作年資分類說明預告天數
台灣勞基法離職預告期規定圖表,依工作年資分類說明預告天數

引言:為什麼離職日期算錯會吃大虧?

「主管,我要離職。」

「好啊,那你最後一天是哪天?」

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,每年讓超過 10 萬名台灣勞工陷入困擾。

根據勞動部 2024 年統計,約 35% 的離職糾紛源自「預告期計算錯誤」——有人提早走被扣薪,有人晚走損失新工作機會,更有人不知道試用期和正職的預告期根本不同。

本文將用最簡單的方式,解析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15、16 條的預告期規定,搭配 Excel 自動計算公式和線上工具,讓你 3 分鐘內算出正確的離職日期,順利轉職不吃虧。

插圖 1:職場離職計算情境

場景描述: 一位穿著商務休閒服裝的上班族(30-35 歲亞洲男性)坐在辦公室格子間的辦公桌前,桌上放著筆記型電腦顯示 Excel 試算表,旁邊有月曆筆記本攤開並用紅筆圈出日期,一隻手拿著智慧型手機,表情專注且略帶思考。背景是典型的辦公室環境,有文件櫃和同事身影虛化。自然的辦公室燈光照明。

視覺重點:
- 前景:筆電螢幕上的 Excel 表格(清晰可見)、手中的智慧型手機
- 中景:月曆筆記本上的紅色標記、辦公桌面的文具
- 背景:辦公室格子間隔板、虛化的同事身影、文件櫃

必須出現的元素:
- 30-35 歲亞洲男性上班族(短髮,穿襯衫或 Polo 衫)
- 筆記型電腦(13-15 吋,螢幕朝向觀眾)
- Excel 試算表畫面(可見欄位和數字)
- 桌曆或月曆筆記本(攤開狀態)
- 紅色原子筆或簽字筆
- 智慧型手機(握在手中或放桌上)
- 辦公桌(木質或白色系)
- 辦公椅(黑色或灰色)
- 辦公室格子間隔板(灰色或米色)
- 文件櫃或置物櫃(背景)
- 辦公室日光燈照明

需要顯示的中文字:
- 筆電螢幕上的 Excel 欄位標題:「到職日」、「離職預告日」、「最後工作日」、「年資」(使用 Microsoft YaHei 或微軟正黑體,11-12pt,黑色字體)
- Excel 儲存格範例數據:「2023/03/15」、「2025/01/20」、「2025/02/19」(11pt,黑色)
- 月曆筆記本頂部:「2025 年 1 月」(標準月曆字體,14pt,黑色或深灰)
- 月曆上紅筆圈出的日期:「20」(手寫風格,紅色,圈起來)
- 月曆上手寫備註:「提離職」(手寫風格,紅色原子筆)

顯示圖片/人物風格: 真實攝影風格,自然的辦公室場景攝影,展現真實上班族進行離職日期計算的工作情境。

顏色調性: 辦公室白、商務灰、木質棕

避免元素: 卡通圖示、對話框、箭頭圖形、圖表、強調圈、螢光筆標記、便利貼、過度鮮豔的顏色、笑容過於誇張的表情

Slug: office-resignation-date-calculation-scene


Excel 離職日期計算公式圖解,展示 WORKDAY 函數的應用
Excel 離職日期計算公式圖解,展示 WORKDAY 函數的應用

要點 1-勞基法離職預告期完整規定(2025 最新版)

預告期長度:看年資決定

根據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16 條,勞工自請離職的預告期為:

年資 預告期 說明
未滿 3 個月 不需預告 試用期或短期工作
3 個月以上,未滿 1 年 10 天前預告 含試用期結束後
1 年以上,未滿 3 年 20 天前預告 一般正職員工
3 年以上 30 天前預告 資深員工

重要提醒
- 預告期以「日曆天」計算(含假日)
- 年資從「到職日」起算(不是勞保加保日)
- 預告期未滿可協商(需雇主同意)

預告期的「起算日」怎麼算?

關鍵原則

預告日 = 當天
預告期開始 = 預告日隔天

實際範例

1/20(一)向主管口頭提出離職 → 預告日
1/20 當天寫離職申請書並簽名 → 預告日確認
1/21(二)開始起算第 1 天

常見錯誤
- ❌ 錯誤:「我 1/20 講,1/20 就算第 1 天」
- ✅ 正確:「1/20 講,1/21 才算第 1 天」

最後工作日怎麼算?

標準公式

最後工作日 = 預告日 + 預告期天數

年資 1-3 年範例(預告期 20 天):

預告日:2025/1/20(一)
預告期開始:2025/1/21(二)
第 20 天:2025/2/9(日)
最後工作日:2025/2/9(日)
實際最後上班日:2025/2/7(五)或 2/10(一)需與公司協調

5 種特殊離職情境處理指南,包含試用期、資遣、退休、優離等特殊狀況
5 種特殊離職情境處理指南,包含試用期、資遣、退休、優離等特殊狀況

要點 2-5 種特殊情境的離職日期計算

情境 1:試用期內離職(未滿 3 個月)

法律規定
- 不需預告期(隨時可離職)
- 但建議提前 3-7 天告知(職場禮貌)

實際案例

到職日:2024/12/1
離職決定日:2025/1/15(年資 1.5 個月)
法定預告期:0 天
建議預告:3 天
最後工作日:2025/1/18(五)

注意事項
- 勞動契約可能約定試用期預告期(但不得超過法定)
- 若公司強制要求預告,可向勞工局申訴
- 試用期工資應全額給付(不得因提前離職扣薪)

情境 2:剛滿 3 個月到職滿 1 年

預告期:10 天

計算範例

到職日:2024/6/1
預告日:2025/1/20(年資 7 個月)
預告期:10 天
最後工作日:2025/1/30(四)

Excel 公式

=預告日 + 10

實務建議
- 提前查詢到職日(人事系統或勞保投保日)
- 確認年資是否跨越「滿 3 個月」的分界點
- 若接近 1 年,注意是否跨入「20 天預告期」

情境 3:年資 1-3 年(最常見)

預告期:20 天

完整計算流程

步驟 1:確認到職日
到職日:2023/3/15

步驟 2:計算目前年資
預告日:2025/1/20
年資:1 年 10 個月(符合 1-3 年區間)

步驟 3:套用預告期
預告期:20 天

步驟 4:計算最後工作日
最後工作日 = 2025/1/20 + 20 天 = 2025/2/9(日)

步驟 5:協調實際最後上班日
- 選項 A:提前至 2025/2/7(五)
- 選項 B:延至 2025/2/10(一)

情境 4:年資 3 年以上

預告期:30 天

注意事項
- 資深員工離職對公司影響大
- 建議提早溝通(至少 40-50 天前)
- 預告期內可能需要交接文件

計算範例

到職日:2020/1/1
預告日:2025/1/20(年資 5 年)
預告期:30 天
最後工作日:2025/2/19(三)

情境 5:被資遣的預告期(對照參考)

雇主資遣預告期(勞基法第 16 條):

年資 雇主需提前預告
3 個月以上,未滿 1 年 10 天
1 年以上,未滿 3 年 20 天
3 年以上 30 天

關鍵差異
- 勞工自請:未滿 3 個月不需預告
- 雇主資遣:滿 3 個月就需預告


要點 3-Excel 離職日期自動計算表(直接套用)

完整計算表格設計

欄位設定
| 欄位 | 內容 | 公式 |
|------|------|------|
| A 欄 | 到職日 | 手動輸入 |
| B 欄 | 預告日 | 手動輸入(今天) |
| C 欄 | 年資(年) | =DATEDIF(A2,B2,"Y") |
| D 欄 | 年資(月) | =DATEDIF(A2,B2,"M") |
| E 欄 | 預告期(天) | =IF(D2<3,0,IF(D2<12,10,IF(C2<3,20,30))) |
| F 欄 | 最後工作日 | =B2+E2 |
| G 欄 | 星期幾 | =TEXT(F2,"aaaa") |

進階功能:自動判斷年資級距

E 欄詳細公式解析

=IF(D2<3, 0,
  IF(D2<12, 10,
    IF(C2<3, 20, 30)))

邏輯說明
1. 若年資 < 3 個月 → 0 天
2. 若年資 < 12 個月 → 10 天
3. 若年資 < 3 年 → 20 天
4. 其他情況 → 30 天

實際範例操作

範例 1:試用期離職

A2 = 2024/11/1(到職日)
B2 = 2025/1/20(預告日)
C2 = 0(年資 0 年)
D2 = 2(年資 2 個月)
E2 = 0(預告期 0 天)
F2 = 2025/1/20(最後工作日)
G2 = 星期一

範例 2:一般員工離職

A2 = 2023/3/15(到職日)
B2 = 2025/1/20(預告日)
C2 = 1(年資 1 年)
D2 = 22(年資 22 個月)
E2 = 20(預告期 20 天)
F2 = 2025/2/9(最後工作日)
G2 = 星期日


🎯 推薦工具組合

工具 用途 特色
日期計算器 快速計算最後工作日 自動處理假日,一鍵計算
日期間隔計算 計算實際年資天數 精確到日的年資計算

💡 小提示:兩個工具完全免費,本地處理保護隱私,無需註冊立即使用!


要點 4-離職預告期常見錯誤(5 大陷阱)

錯誤 1:誤以為「口頭告知」就算預告

常見情況
- 「我上週就跟主管說要離職了,怎麼還要我寫離職單?」

正確做法
- 書面預告才算數(離職申請書、email、Line 對話記錄)
- 保留證據(截圖、簽收記錄)
- 人資收件日 = 正式預告日

實務建議

1. 先口頭告知主管(禮貌)
2. 當天或隔天補書面申請
3. 確認人資收件並請對方簽收
4. 拍照或截圖保存

錯誤 2:算錯年資導致預告期錯誤

常見錯誤
- 以「勞保加保日」當到職日
- 忘記試用期也算年資
- 搞混「滿 3 個月」和「第 3 個月」

正確判斷

到職日:2024/3/15
查詢方法:
1. 勞動契約上的「到職日」
2. 第一張薪資單的「起薪日」
3. 員工識別證上的日期

年資計算:
2024/3/15-2024/6/14 → 未滿 3 個月(0 天預告)
2024/3/15-2024/6/15 → 滿 3 個月(10 天預告)

錯誤 3:最後工作日遇假日不知如何處理

情境問題

預告日:2025/1/20
預告期:20 天
計算結果:2025/2/9(日)← 星期日

處理方式
| 選項 | 說明 | 優缺點 |
|------|------|--------|
| 提前至 2/7(五) | 最後上班日為週五 | 提早離開,少領 2 天薪水 |
| 延至 2/10(一) | 最後上班日為週一 | 多上 1 天班,多領 1 天薪水 |
| 維持 2/9(日) | 按法定日期 | 不用上班,薪水算到 2/9 |

建議做法
- 與雇主協商(大多數公司接受提前至週五)
- 書面確認最後上班日
- 薪水結算日以協商結果為準

錯誤 4:以為預告期可以隨便請假

法律規定
- 預告期內仍需正常上班
- 請假需按公司規定(事病假、特休)
- 不得「預告後就不來」(算曠職)

違反後果

若未經同意直接不上班:
1. 公司可依曠職處理
2. 扣薪(曠職 1 天扣 2 天)
3. 留下不良離職記錄
4. 可能影響新工作背景調查

合法做法
- 預告期內正常上班
- 若需請假,依公司規定申請
- 交接工作不得拖延

錯誤 5:誤信「試用期可隨時離職不用薪水」

錯誤認知
- 「試用期離職不用給薪」← 完全錯誤!

正確規定
- 試用期工資應全額給付
- 做幾天領幾天
- 不得因提前離職扣薪

實際案例(勞動部函釋):

A 員工試用期 2 個月
做滿 1.5 個月後離職
應領工資:1.5 個月全額薪資

公司不得:
- 以「未做滿試用期」為由扣薪
- 要求「賠償招募成本」
- 扣留最後一個月薪水

要點 5-離職交接期日期規劃(5 個時間點)

時間點 1:離職前 30-40 天(意向確認期)

主要任務
- 確認新工作 offer(書面合約)
- 計算目前公司年資
- 規劃最佳離職時間點
- 評估年終獎金、分紅等時間

決策考量

若接近年終(11-12 月):
- 可考慮領完年終再提離職
- 但需評估新工作是否願意等待
- 計算年終金額是否值得延後

若剛領完年終(1-2 月):
- 此時提離職較不吃虧
- 避免「領完年終就走」的觀感

時間點 2:正式預告日(D-Day)

當天流程

上午:
1. 先與直屬主管口頭溝通
2. 說明離職原因(簡短、正面)
3. 表達感謝與歉意

下午:
4. 填寫離職申請書
5. 送交人資部門
6. 確認收件並請簽收
7. 拍照或截圖保存

離職申請書範本

離職申請書

敬啟者:

本人○○○因個人生涯規劃,擬於 2025 年 2 月 9 日離職,
依據勞動基準法第 15 條第 2 項規定,提前 20 天預告。

在職期間承蒙公司栽培,深感感激。
離職前將全力配合交接事宜,確保業務順利銜接。

敬祝 業務興隆

申請人:○○○
日期:2025/1/20

時間點 3:預告期第 1 週(交接準備期)

重點工作
- 列出所有負責業務清單
- 整理重要文件(SOP、客戶資料、專案進度)
- 確認交接對象(新人或同事)
- 製作交接文件大綱

交接清單範本

# 業務交接清單

## 1. 日常業務
- [ ] 客戶 A 專案(進度 80%,預計 3/15 完成)
- [ ] 客戶 B 維護合約(每月 1 日寄送報表)
- [ ] 內部例行會議(每週三 10:00)

## 2. 重要文件位置
- 客戶資料:\\Server\CRM\客戶資料庫
- 專案文件:Google Drive\2025專案\
- 會議記錄:Teams\業務會議頻道\

## 3. 系統權限
- CRM 系統:帳號 user123
- 內部網站後台:需移交管理員權限
- 客戶 Line 群組:需新增接手同事

## 4. 聯絡人
- 客戶 A 窗口:張先生 0912-345-678
- 廠商 B 負責人:李小姐 02-1234-5678

時間點 4:預告期第 2-3 週(密集交接期)

每日排程建議

09:00-10:00 與交接對象開會(說明業務細節)
10:00-12:00 協同處理業務(手把手教學)
13:30-15:00 整理移交文件
15:00-17:00 回覆交接對象問題
17:00-18:00 更新交接進度清單

交接會議記錄

交接會議記錄

日期:2025/1/27
交接人:○○○
接手人:△△△

今日交接內容:
1. 客戶 A 專案背景與現況
2. CRM 系統操作示範
3. 月報製作流程說明

待處理事項:
- [ ] 提供客戶 B 歷史資料
- [ ] 安排客戶 C 三方會議
- [ ] 移交系統權限

下次會議:2025/1/29 10:00

時間點 5:最後工作日(正式離職日)

當天 Checklist
- [ ] 完成所有交接文件簽收
- [ ] 歸還公司財產(識別證、筆電、鑰匙、手機)
- [ ] 清空個人物品
- [ ] 登出所有公司系統帳號
- [ ] 向人資確認:
- [ ] 最後薪資發放日
- [ ] 特休未休折現金額
- [ ] 勞健保退保日期
- [ ] 離職證明書領取方式
- [ ] 勞工退休金專戶結清

離職財務清算

應領款項:
+ 最後工作月薪資(按實際天數)
+ 特休未休折現(如有剩餘)
+ 加班費(如有未領)
+ 三節獎金(按比例)

應繳回款項:
- 預支薪資(如有)
- 制服押金(如有扣押)

要點 6-預告期縮短或延長的協商技巧

情況 1:新工作要求提早到職(縮短預告期)

協商策略

方案 A:與新公司協商延後報到

話術範例:
「感謝貴公司錄用,但依法我需 20 天預告期,
 原定 2/9 離職,是否能延至 2/10 報到?」

成功率:高(大多數公司理解)

方案 B:與舊公司協商提前離職

提案內容:
1. 我願意配合加班完成交接
2. 可協助遠端回答問題(離職後 1 個月內)
3. 業務已整理完善,接手同事可無縫接軌

話術範例:
「因新工作急需到職,希望能提前至 2/5 離職,
 我會全力配合交接,確保不影響公司運作。」

成功率:中(需視公司狀況)

方案 C:支付代通知金(最後手段)

法律依據:無(但可協商)
實務做法:自願放棄剩餘預告期薪資

範例:
原定 1/20 預告,2/9 離職(20 天預告期)
協商改為 2/5 離職(16 天預告期)
自願放棄 2/6-2/9 共 4 天薪資

注意:需雇主同意,且需書面確認

情況 2:公司要求延長預告期

是否合法?
- 勞動契約不得約定超過法定預告期
- 若契約寫「需 60 天預告」→ 條款無效
- 以勞基法為準(20 或 30 天)

公司常見話術 vs 正確回應
| 公司說法 | 正確回應 |
|---------|---------|
| 「契約寫 60 天預告」 | 「依勞基法,我只需 20 天預告」 |
| 「你走了沒人接手」 | 「我可協助招募,但預告期仍依法」 |
| 「不做滿就扣薪」 | 「這違反勞基法,我可向勞工局申訴」 |

情況 3:試用期被要求 7-10 天預告

法律規定
- 試用期(未滿 3 個月)不需預告
- 勞動契約約定試用期預告 → 僅供參考
- 勞工可隨時離職

但實務建議
- 提前 3-7 天告知(基本禮貌)
- 避免「說走就走」影響業界名聲
- 若公司強制要求預告,可拒絕


要點 7-特殊身分的預告期規定

身分 1:約聘人員(定期契約)

法律規定
- 原則上不得提前解約
- 除非契約另有約定

實務做法

情況 A:契約寫明「可提前離職」
→ 依契約約定預告期

情況 B:契約未寫
→ 與公司協商
→ 可能需支付違約金(視契約而定)

情況 C:公司同意提前解約
→ 簽署「合意終止契約書」

身分 2:派遣勞工

預告對象
- 向派遣公司預告(非實際工作的公司)
- 預告期依年資計算(在派遣公司的年資)

注意事項
- 可能需提前更長時間(派遣公司需找替代人選)
- 薪資發放者 = 派遣公司

身分 3:兼職人員(部分工時)

預告期
- 與全職相同(依年資計算)
- 每週工作 2 天也適用勞基法

常見誤解
- ❌ 「兼職隨時可走」→ 錯誤
- ✅ 「兼職也需依年資預告」→ 正確

身分 4:高階主管

法律灰色地帶
- 勞基法第 84-1 條責任制勞工
- 預告期可能較長(契約約定)
- 但仍受勞基法保護(不得無限延長)

實務建議
- 提早 2-3 個月溝通
- 做好完整交接規劃
- 避免法律爭議


要點 8-離職後的重要日期管理

日期 1:勞健保退保日

法律規定
- 離職當日即應退保
- 雇主需於 5 日內辦理

檢查方式

1. 登入勞保局 e 化服務系統
2. 查詢「投保資料查詢」
3. 確認退保日期 = 離職日

若發現延遲退保:
→ 聯絡前公司人資
→ 或向勞保局反映

影響
- 延遲退保會影響新公司加保
- 可能產生重複投保(需退費)

日期 2:特休未休換現日

計算方式

特休未休天數 × 日薪

日薪計算:
月薪 ÷ 30 天

範例:
月薪 40,000 元
日薪 = 40,000 ÷ 30 = 1,333 元
剩餘特休 5 天
應領金額 = 1,333 × 5 = 6,665 元

發放時間
- 通常併入最後一個月薪資
- 或次月 5-10 日發放

日期 3:離職證明書領取日

用途
- 新公司報到需求
- 申請失業給付
- 勞資爭議證明

內容應包含
1. 任職期間(到職日-離職日)
2. 職務名稱
3. 離職原因(自請離職/資遣)
4. 公司大小章

領取方式
- 最後工作日當場領取
- 或請人資郵寄


要點 9-離職糾紛與自保方法

糾紛 1:公司不讓走(強留)

常見手段
- 「人力不足,不准離職」
- 「需找到替代人選才能走」
- 「扣留離職證明書」

自保方法
1. 確認書面預告已送達(截圖、簽收證明)
2. 預告期滿即可離職(不需公司「批准」)
3. 強制扣留屬違法(可向勞工局申訴)

最後手段

寄存證信函給公司:
「本人已於 2025/1/20 提出離職,
 預告期至 2025/2/9,屆時將正式離職,
 特此通知。」

糾紛 2:扣薪或要求賠償

違法扣薪情境
- 「未做滿 1 年扣 1 個月薪水」
- 「預告期不足扣錢」
- 「交接不完整罰款」

法律規定
- 工資全額給付原則(勞基法第 22 條)
- 不得預扣工資
- 若真有損害需走法律程序(不得自行扣薪)

處理流程

1. 書面要求公司說明扣薪理由
2. 保留所有證據(薪資單、對話記錄)
3. 向勞工局申訴
4. 必要時申請勞資爭議調解

糾紛 3:被迫簽「自願離職書」

情境
- 公司想資遣但不想付資遣費
- 要求員工簽「自願離職」

判斷方式

真正自願離職:
- 自己想走
- 有新工作
- 無壓力

被迫離職(實為資遣):
- 公司要求簽
- 工作被架空
- 被調至偏遠地點
- 大幅減薪

自保方法
- 不要輕易簽自願離職
- 若為資遣應爭取資遣費
- 保留所有壓迫證據(錄音、email)


要點 10-完美離職時間規劃(整合攻略)

最佳離職時間點(財務最大化)

時間點 1:年終獎金發放後(1-2 月)

優點:
+ 領完完整年終
+ 春節後求職市場活絡
+ 避免「領完就走」觀感

缺點:
- 競爭者多(同時期離職潮)

時間點 2:年中分紅發放後(6-7 月)

優點:
+ 領完股票分紅
+ 中階人才需求旺盛

缺點:
- 部分公司年中無分紅

時間點 3:年資滿整數年(避開零頭)

範例:
到職日:2022/3/15
建議離職日:2025/3/14(滿 3 年前一天)
預告日:2025/2/12(提前 30 天)

原因:
- 滿 3 年後預告期變 30 天
- 滿 3 年前只需 20 天
- 可提早 10 天離職

完整時間軸範例

假設情境
- 目前公司到職日:2023/3/15
- 新工作預計報到日:2025/2/10
- 目前年資:1 年 10 個月(預告期 20 天)

時間規劃

2025/1/10(離職前 1 個月)
→ 確認新工作 offer
→ 計算年資和預告期
→ 規劃交接時間表

2025/1/20(D-Day)
→ 上午與主管溝通
→ 下午提交離職申請書
→ 確認人資收件

2025/1/21-1/27(第 1 週)
→ 列出業務清單
→ 製作交接文件
→ 確認交接對象

2025/1/28-2/3(第 2 週)
→ 密集交接會議
→ 系統操作教學
→ 文件逐項移交

2025/2/4-2/9(第 3 週)
→ 完成剩餘交接
→ 整理個人物品
→ 財務清算確認

2025/2/9(最後工作日)
→ 歸還公司財產
→ 領取離職證明
→ 正式離職

2025/2/10(新工作報到)
→ 順利展開新旅程

結論:算對日期,離職不吃虧

3 個核心原則

原則 1:了解法定預告期
- 未滿 3 個月:0 天
- 3 個月-1 年:10 天
- 1-3 年:20 天
- 3 年以上:30 天

原則 2:書面預告保留證據
- 離職申請書
- 人資簽收記錄
- Email 或通訊軟體截圖

原則 3:善用工具精準計算
- Excel 自動計算表
- 線上日期計算器
- 確認星期幾避免假日

離職前最後檢查清單

日期計算
- [ ] 確認到職日(勞動契約)
- [ ] 計算目前年資
- [ ] 確認預告期天數
- [ ] 計算最後工作日
- [ ] 確認最後工作日是否為假日

書面文件
- [ ] 離職申請書已送達
- [ ] 保留送達證明
- [ ] 交接清單已製作
- [ ] 離職證明書已領取

財務清算
- [ ] 最後薪資發放日
- [ ] 特休未休折現金額
- [ ] 勞健保退保日期確認
- [ ] 勞退專戶結清

公司財產
- [ ] 識別證已歸還
- [ ] 筆電/手機已歸還
- [ ] 鑰匙/門禁卡已歸還
- [ ] 公司帳號已登出

推薦資源

官方查詢
- 勞動部全球資訊網
- 各縣市勞工局諮詢專線:1955

線上工具
- 日期計算器 - 快速計算最後工作日
- 日期間隔計算 - 精確計算年資

延伸閱讀
- 日期計算器完整指南 - 線上工具、Excel 公式與 12 種實用場景
- Excel 日期計算公式大全 - DATEDIF、EDATE、NETWORKDAYS 完整教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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插圖 2:離職交接文件清單

場景描述: 一張木質辦公桌桌面,桌上整齊排列著交接相關文件資料:一份裝訂好的交接清單文件(A4 大小,有封面),旁邊是打開的文件夾內有多張列印紙張,一支藍色原子筆橫放在文件上,旁邊有一個透明壓克力名片架(上面有員工識別證和名片),背景有筆筒、訂書機等文具用品,自然光從側面照射。

視覺重點:
- 前景:交接清單文件(封面清晰可見標題)、藍色原子筆
- 中景:打開的文件夾、透明名片架、員工識別證
- 背景:筆筒、訂書機、打孔機等辦公文具(虛化處理)

必須出現的元素:
- 裝訂好的交接清單文件(A4 大小,白色紙張,左側裝訂)
- 文件封面(清楚可見)
- 打開的文件夾(L 型或三孔夾)
- 文件夾內的列印紙張(3-5 張,有文字和表格)
- 藍色原子筆(橫放在文件上)
- 透明壓克力名片架
- 員工識別證(公司名稱馬賽克或虛化)
- 木質辦公桌面(淺色或深色實木)
- 筆筒(裝有筆和剪刀)
- 訂書機(金屬或黑色)
- 打孔機(可選)
- 自然光照明(從左側或右側照射)

需要顯示的中文字:
- 交接清單封面標題:「業務交接清單」(使用標楷體或明體,18pt,粗體,置中對齊)
- 封面副標題資訊:
- 「交接人:○○○」(12pt,黑色,靠左)
- 「接手人:△△△」(12pt,黑色,靠左)
- 「交接日期:2025/01/20 - 2025/02/09」(12pt,黑色,靠左)
- 文件夾內可見的表格欄位標題:「項目」、「負責人」、「完成狀態」(10-11pt,黑色)
- 名片架上的識別證文字:「○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」(公司名稱可虛化或用通用名稱)、「姓名:○○○」(10pt)

顯示圖片/人物風格: 真實攝影風格,俯視 45 度角拍攝的辦公桌面場景,專業的文件攝影,展現離職交接的正式流程。

顏色調性: 辦公白、木質棕、專業藍

避免元素: 人物出現、手部特寫、卡通圖示、箭頭、強調線、螢光筆標記、便利貼、咖啡杯、盆栽、過多雜物、電腦螢幕

Slug: resignation-handover-document-checklist


參考資料

  1. 《勞動基準法》第 15、16 條(預告期規定)
  2. 勞動部「勞工離職預告期說明」2024 年版
  3. 勞動部「常見勞資爭議案例彙編」2024 年 12 月更新
  4. 各縣市勞工局離職預告期諮詢案例(2023-2025)
  5. 台灣勞工陣線協會《離職權益手冊》2025 年版
  6. 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例(離職相關)2024 年度報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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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(FAQ)

Q1:離職一定要提前預告嗎?

:是的,依據勞基法第 16 條規定,勞工自請離職需依年資提前預告:
- 未滿 3 個月:不需預告
- 3 個月-1 年:10 天
- 1-3 年:20 天
- 3 年以上:30 天

未依規定預告可能構成違約,雇主可主張損害賠償(但實務上少見)。


Q2:口頭告知就算預告嗎?

:不算。法律上需書面預告才正式生效。

有效預告方式
- 填寫公司離職申請書
- 寄發正式 email(並請回覆確認)
- Line 或通訊軟體(需保留截圖)
- 存證信函(最強證據力)

建議先口頭告知主管(禮貌),再立即補書面文件。


Q3:最後工作日遇到假日怎麼辦?

:有三種處理方式:

  1. 提前至週五(最常見)
  2. 延後至週一(多上 1 天班)
  3. 維持假日當天(薪水算到該日,不用上班)

建議與公司協商,書面確認最後上班日,避免爭議。


Q4:可以縮短預告期嗎?

:可以,但需雙方同意

協商方式
- 向公司說明原因(新工作急需到職)
- 提出配合方案(加班交接、離職後遠端支援)
- 必要時可協商放棄部分薪資(代通知金概念)

注意:縮短預告需公司同意,不能單方面決定。


Q5:公司可以要求我延長預告期嗎?

:不行。勞動契約不得約定超過法定預告期。

常見違法約定
- 「需 60 天前預告」
- 「未提前 3 個月通知扣薪」

這些條款無效,勞工僅需依法定預告期即可。


Q6:試用期可以隨時離職嗎?

:是的。試用期(未滿 3 個月)不需預告期。

但建議
- 提前 3-7 天告知(基本禮貌)
- 避免「說走就走」影響名聲
- 薪水仍應全額給付(做幾天領幾天)


Q7:預告期內可以請假嗎?

:可以,但需依公司規定請假(事假、病假、特休)。

不得
- 預告後就不來(算曠職)
- 隨便請假不交接(可能扣薪)

合法做法:正常上班,依規定請假,完成交接。


Q8:離職當天就不能使用公司 email 了嗎?

:通常是的。離職當天公司會關閉帳號。

建議預先處理
- 提前備份重要信件
- 將個人聯絡資訊通知客戶
- 設定自動回覆(轉由接手同事處理)
- 不要用公司 email 作為個人帳號綁定


Q9:公司不給離職證明書怎麼辦?

:這是違法的。依勞基法第 19 條,雇主應發給離職證明書。

處理方式
1. 書面請求公司提供
2. 向公司人資部門申訴
3. 向勞工局檢舉
4. 申請勞資爭議調解

離職證明書內容應包含
- 任職期間
- 職務名稱
- 離職原因
- 公司大小章


Q10:年資怎麼計算?從哪天開始算?

:從到職日開始計算(不是勞保加保日)。

查詢方式
1. 勞動契約上的「到職日」
2. 第一張薪資單的「起薪日」
3. 員工識別證上的日期
4. 詢問人資部門

注意:試用期也算年資。


Q11:離職後特休沒休完怎麼辦?

:雇主應折算工資發給。

計算方式

未休特休天數 × 日薪

日薪 = 月薪 ÷ 30

範例:
月薪 40,000 元
剩餘特休 5 天
應領 = (40,000 ÷ 30) × 5 = 6,667 元

發放時間:通常併入最後一個月薪資。


Q12:離職後多久可以去競爭對手公司?

:除非簽有「競業禁止條款」,否則可立即任職

競業禁止條款要件(需同時符合):
1. 雇主有保護的正當營業利益
2. 勞工職位可接觸營業秘密
3. 限制期間不超過 2 年
4. 限制區域合理
5. 雇主有給付合理補償(通常至少 50% 月薪)

若未符合要件:競業禁止條款無效,可立即任職。